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食品农产品认证 技术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2023-06-30 13:30
认秘函〔2023〕22号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征集食品农产品认证
技术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管理规则(试行)》(认秘函〔2020〕20号文件公布)(以下简称《管理规则》),“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食品安全类认证技术工作组”和“食品农产品质量类认证技术工作组”第四届专家任期即将届满。为了持续发挥技术工作组在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领域的支撑作用,现面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五届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家推荐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认可行政监管部门、认可机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获证企业、零售商等。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管理规则》和专家推荐条件(见附件1),遵循客观、严谨的原则,积极推荐技术专家,并为所推荐专家参加工作组各项活动提供支持。每个单位每个工作组原则上限报1人。
请填写《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专家推荐表(纸质版本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报送,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我委将根据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条件确定各技术专家组成员并予公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林莹 赵政
电 话:010-82262690,82262740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
邮 箱:spncprzc@samr.gov.cn
附件:1.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条件
2.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表
认监委秘书处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食品农产品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推荐条件
推荐的各技术工作组专家成员应了解相关认证制度,熟悉相关国家标准,有各自对应制度的认证行业的从业经历,诚实、公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业、食品加工等相关专业学科大学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职位/职务;
(二)具有至少8年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工作经历;
(三)参加过相关认证标准、法规和规则的制修订工作;
(四)熟悉中国有机产品认证、GAP认证、HACCP认证、FSMS认证及质量认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或有着丰富的相关认证实践经验;
(五)熟悉国际食品农产品认证制度体系与国内外的发展动向;
(六)有充足的时间实质性参加工作组的相关工作;
(七)具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八)每个工作组下设3-4个分技术小组。为保证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每位专家仅限申请一个分技术小组,不得在多个分技术小组兼任。
(九)根据《管理规则》规定,上一届专家组成员无故缺席工作组会议者,不得申请。